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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器網 能源環境】據新華網報道,生態環境部已經啟動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修訂工作,目前正在研究起草修訂法案建議稿。噪聲污染防治法從開始實施至今已經24年,但由于沒有配套的行政法規以及從未修改,在日益嚴重的噪聲污染問題中并未發揮出應有的作用。此次修訂將結合噪聲污染現狀,完善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律制度,加強對噪聲污染的監管與治理。
對于大多數生活在城市中的人來說,噪聲已經是日常生活的一部分。道路
交通帶來的噪聲幾乎無法避免,此外
建筑工地、工廠車間、甚至廣場舞音響等也都是噪聲的來源。隨著城市化的發展,噪聲對居民生活的影響正在逐漸變大。根據“12369環保舉報聯網管理平臺”的統計數據,2019年噪聲污染舉報占比為38.1%,僅次于大氣污染。
相對于大氣污染、水污染等常規環境污染,噪聲污染的危害往往不被人們重視。我們都知道噪聲會影響正常的工作、學習和睡眠,但是卻不清楚長期處于噪聲環境還會使身體健康受到威脅。噪聲作為一種惡性刺激物,長期作用于中樞神經,會使大腦皮質的興奮和抑制失調、條件反射異常,出現頭暈、頭痛、耳鳴等癥狀,還會造成內分泌紊亂、神經系統功能紊亂、精神障礙等疾病。因此防治噪聲污染不僅是為了保證舒適的生活環境,也是保障居民健康安全的要求。
一般來說,噪聲的判斷是很主觀的,只要影響到人們正常工作、學習和休息或者干擾人們要聽的聲音,從環保角度都可以定義為噪聲。對于一種聲音是否屬于噪聲,不同人的判斷可能截然不同。那么噪聲污染應該如何監測治理呢?國家標準以聲音的聲級作為劃分噪音的標準,例如按照相關規定普通文教住宅區的噪音白天應低于55分貝,夜間應低于45分貝。因此噪聲污染的監測對象就是區域內的聲音聲級。
噪聲監測使用的儀器主要是積分平均聲級計與環境噪聲自動監測儀。聲級計是一種帶麥克風(傳聲器)的手持式儀器。當聲音在空氣重傳播時,聲波會引起氣壓變化,傳聲器可以檢測到這種變化,并將其轉化為電信號,根據電信號確定噪聲聲級的數值。環境噪聲自動監測儀用聲壓傳感器代替傳聲器作為檢測聲壓的裝置,同時具有數據自動采集,存貯,處理功能。根據監測區域的不同,噪聲監測方法可以分為網格布點法、路段布點法、分期定點連續監測法等。
我國聲級計的研究與生產從上世紀60年代開始,到80年代中期開始研發環境噪聲自動監測儀,而后環境噪聲監測儀器開始向便攜化和多功能和自動連續監測發展。目前,我國已經建成較為完善的環境噪聲監測網絡。但是由于研究開始時間較晚,我國噪聲監測技術的發展與西方國家還有一定差距,監測儀器的性能也存在不足。
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的修訂意味著我國對環境噪聲污染的重視程度加大,噪聲監測的要求也將隨之提高。為了滿足新的監測要求,噪聲監測技術需要加快發展速度。同時噪聲監測網絡的完善也將給噪聲監測儀器行業帶來大量需求。噪聲監測市場將得到進一步發展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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