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平垂直燃燒試驗機主要參照UL94-2006、IEC60695-11-3、IEC60695-11-4、IEC60695-11-10、GB/T5169.15、16、17、22-2008、GB 4943.1-2011、IEC60950-1:2005Clause 4.7.3等相關(guān)標(biāo)準(zhǔn)設(shè)計制造而成。采用規(guī)定尺寸的本生燈 (Bunsen burner) 和特定燃氣源 ( 甲烷或丙烷 ) ,按一定的火焰高度和一定的施焰角度對呈水平或垂直狀態(tài)的試品定時施燃若干次,以試品點燃、灼熱燃燒的持續(xù)時間和燃燒長度等來評定其可燃性及著火危險性。水平垂直燃燒試驗儀主要針對V-0、V-1、V-2、HB、5V 級材料的可燃性進行定級評定。適用于照明設(shè)備、低壓電器、家用電器、機床電器、電機、電動工具、電子儀器、電工儀表、電氣連接件和輔件等電工電子產(chǎn)品及其組件部件的研究、生產(chǎn)和質(zhì)檢部門,也適用于絕緣材料、工程塑料或其它固體可燃材料行業(yè)。
主要技術(shù)參數(shù):
1、 燃燒器:本生燈燈管直徑 9.5mm ± 0.5mm 從空氣主進氣口或入口處向上長度約 100mm;
2、 試驗傾角:0°、 20° 、 45° 可快速定位切換,行程約 150mm;
3、 火焰高度:20mm±2mm可調(diào);
4、 施焰時間: 0-999.9s±0.1s可調(diào);
5、 余焰時間: 0-999.9s±0.1s,自動記錄,手動暫停 ;
6、 余灼時間: 0-999.9s±0.1s,自動記錄,手動暫停;
7、 燃燒氣體: 98% 甲烷氣或98% 丙烷氣( 一般情況可采用液化石油氣代替 );
8、 流量壓力:帶雙流量表及壓力表(燃氣及空氣);
9、 溫度測試范圍:0~1050℃;
10、火焰溫度要求:從100℃±5℃升到700℃±3℃的時間在44±2秒及54秒±2秒之內(nèi);
11、測溫裝置:配置火焰溫度測量裝置;測溫?zé)犭娕?Phi;0.5mm進口鎧裝(K型)熱電偶二條(雙測溫系統(tǒng),V-0/1/2(50W)及5VA/B(500W)級別);
12、試驗背景:黑色背景,背景照度≤20Lux ;
13、試驗過程:試驗程序手動控制,獨立抽風(fēng);
14、工作室體積:0.75立方、不銹鋼機箱;
15、設(shè)備外尺寸:1150mm寬×1100mm深×1500mm高;
16、電源功率:1kVA AC220V 50-60H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