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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器網 政策標準】“揭榜掛帥”是指由需求方提出具體技術研發和成果轉化需求、科技行政部門提供平臺發布揭榜任務、促成供需對接并予以立項,給予一定的經費補助,加快解決技術難題和轉化科技成果的新型科技項目立項方式。
為進一步深化科技體制改革,加快攻克制約海南產業發展的關鍵核心技術難題,近日,海南省科技廳根據最新印發的《海南省科技項目“揭榜掛帥”制管理暫行辦法》,啟動2023年省重點研發專項“揭榜掛帥”項目榜單需求征集工作,發布《關于征集省重點研發專項“揭榜掛帥”項目榜單需求(2023版)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促進海南支柱產業科技創新發展。
此次征集的“揭榜掛帥”科技項目聚焦
高新技術、現代農業、社會發展等領域,優先支持科技創新應用場景落地的項目榜單需求。其中,高新技術領域中包括
新一代信息技術、石油化工新材料、海洋裝備技術及資源勘探、航天科技、清潔能源、“智慧海南”支撐技術、現代服務業等。
《通知》將征集類型分為技術攻關和成果轉化兩類:技術攻關類項目由省直行業主管部門,市縣政府、重點園區和省內企業,提出技術攻關需求;成果轉化類項目由省內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業等,提出重大科技成果轉化需求。項目需求方通過“海南省科技業務綜合管理系統”進行常態化申報,原則上每年1月進行項目榜單需求遴選凝練工作。
在榜單征集過程中,省科技廳將圍繞相關重點領域的急、難、險、重關鍵技術問題,探索采用“賽馬制”布局實施一批技術攻關項目。發榜方可按照榜單要求,擇優遴選兩個及以上的揭榜方同時簽訂合作協議。
對經過征集、凝練、發布、揭榜遴選、論證完善、審定公示等程序,成功立項的“揭榜掛帥”項目,省科技廳給予一定的財政資金補助,單個項目財政支持額度為100~500萬元。
《通知》原文如下。
海南省科學技術廳關于征集省重點研發專項“揭榜掛帥”項目榜單需求(2023版)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為充分利用省內外科技資源,攻克制約我省產業發展的關鍵核心技術難題,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根據《海南省重點研發專項和經費管理暫行辦法》(瓊科規〔2021〕18號)和《海南省科技項目“揭榜掛帥”制管理暫行辦法》(瓊科規〔2023〕1號),省科技廳聚焦支柱產業科技創新發展需求,公開征集技術攻關類和成果轉化類“揭榜掛帥”項目需求。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征集方式
省科技廳設立“揭榜掛帥”項目需求征集庫,通過海南省科技業務綜合管理系統(以下簡稱管理系統),常年公開征集項目榜單需求。“揭榜掛帥”項目分為技術攻關和成果轉化兩類。
(一)技術攻關類。主要由省直行業主管部門,市縣政府、重點園區和省內企業,提出技術攻關需求,經省科技廳張榜后,由省內外符合條件且有研究開發能力的單位進行揭榜攻關。
技術攻關類項目所提出的需求應聚焦我省產業發展的關鍵核心技術、“卡脖子”技術、前沿技術,以及各行業、各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急需的關鍵核心技術等,項目完成后應有助于提升產業或區域核心競爭力,帶動我省乃至國家相關產業的技術應用水平。
(二)成果轉化類。主要由省內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業等,對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重大科技成果提出轉化需求,經省科技廳張榜后,由省內有技術需求和應用需求的企業進行揭榜轉化。
成果轉化類項目所提出的成果須具備轉化應用或產業化條件,市場用戶和應用范圍明確,具有廣闊產業化前景。科技成果轉化應用對我省經濟社會發展能夠發揮重大推動作用。
二、征集需求領域
參照《海南省重點研發項目入庫申報指南(2023版)》相關支持技術領域,提出“卡脖子”核心技術、基礎共性技術等重大技術需求。優先支持科技創新應用場景落地的項目榜單需求。
(一)高新技術領域,新一代信息技術、石油化工新材料、海洋裝備技術及資源勘探、航天科技、清潔能源、“智慧海南”支撐技術、現代服務業等。
(二)現代農業領域,南繁種業、熱帶特色高效農業、高端食品加工等。
(三)社會發展領域,現代生物醫藥、節能環保、旅游業支撐技術、人口健康、生態環保、公共安全、社會治理和城市建設等。
三、工作程序
(一)榜單征集。“揭榜掛帥”項目榜單需求征集需通過“海南省科技業務綜合管理系統”--新系統需求征集模塊下進行網絡無紙化申報。項目需求方作為發榜方填報人登陸系統,上傳加蓋公章的項目榜單需求函并填寫《海南省重點研發“揭榜掛帥”項目榜單需求表》(附件1),經填報單位管理員審核后,提交至省科技廳。項目榜單需求表可隨時撤回或修改完善,經申報單位管理員審核后,重新提交至省科技廳。
在項目榜單需求征集過程中,省科技廳圍繞相關重點領域的急、難、險、重關鍵技術問題,探索采用“賽馬制”布局實施一批技術攻關項目。擬實施“賽馬制”項目的省直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市縣政府、重點園區,在提出項目榜單需求時,同步提出榜單擬支持項目數量,以及階段性的研究內容、考核目標、資助額度等,原則上每個“賽馬制”項目首期資助經費不超過省財政資助總額度的20%。
請各有關單位盡快組織填報,原則上省科技廳將在每年1月進行項目榜單需求遴選凝練工作。
(二)榜單凝練。省科技廳或委托第三方專業化機構,根據項目榜單需求的技術領域,組織專家進行榜單遴選凝練,并征求省直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意見。參加榜單凝練的專家,不得參與本年度榜單的揭榜申報。
(三)榜單發布。省科技廳面向省內外公開發布榜單,鼓勵發榜方在全國范圍內選擇“揭榜方”。
(四)揭榜遴選。有關單位對照榜單要求,結合自身實際,擬定項目實施方案,向發榜方提出揭榜意向。省直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市縣政府、重點園區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業等發榜方,需參照海南省財政科技項目立項評審有關規定,通過專家評審、行政審定等方式,擇優遴選確定揭榜方,簽訂合作協議,共同修改完善項目實施方案報省科技廳。發榜方也可協商組織聯合揭榜,聯合揭榜單位不超過4家(含牽頭單位)。
實行“賽馬制”的項目,發榜方可按照榜單要求,擇優遴選兩個及以上的揭榜方同時簽訂合作協議。
(五)項目論證。省科技廳或委托第三方專業化機構組織專家對項目實施方案可行性進行論證,提出擬支持項目名單及補助金額。組織項目論證時,給予專家組、發榜方、揭榜方之間充分的溝通時間,細化項目實施細節,包括技術路線的選擇、人員力量的組成、經費開支的有效使用、成果歸屬等,特別注意要避免產生知識產權糾紛。
(六)項目完善。省科技廳根據專家組提出的修改意見,組織揭榜單位對申請書研究內容、考核指標、經費預算等進行修改完善。發榜方、揭榜方簽訂揭榜技術合同,并進行技術合同認定登記。
(七)揭榜公告。省科技廳根據專家論證意見,提出擬支持項目名單和經費安排建議,經行政審定、公示后,下達立項批文,組織發榜方、揭榜方簽訂項目任務書,撥付項目經費。
四、資金補助
省科技廳對成功揭榜并立項的項目,給予一定的財政資金補助,單個科技揭榜掛帥制項目財政支持額度為100-500萬元。發榜方出資和揭榜方配套資金,不得使用貨幣資金之外的資產作為出資(配套)資金來源。
(一)技術攻關類項目
1.企業為發榜方的,發榜方出資經費與省財政補助經費的比例不低于2:1。
2.市縣政府、重點園區為發榜方的,發榜方出資經費與省財政補助經費的比例不低于1:1。
3.省直行業主管部門為發榜方的,省財政全額承擔補助經費,揭榜方配套經費與省財政補助經費比例不低于1:1。原則上每個省直行業主管部門每年度報送項目榜單需求數不超過5項,并根據項目榜單需求重要性進行排序。
(二)成果轉化類項目
省內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業等發榜方,發榜方出資和揭榜方配套經費與省財政補助經費比例不低于2:1。
五、資助方式
(一)省級財政資金支持方式包括前補助和后補助。
1.對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或其他事業單位牽頭揭榜承擔的項目,實行前補助資助方式。項目立項后,資金一次性撥付項目牽頭單位。
2.對于企業單位牽頭揭榜承擔的項目,采取事前立項事后補助方式。項目立項后,按照不超過財政資助總經費的50%,撥付項目牽頭單位。在項目驗收通過后,再根據項目完成和資金使用情況給予相應補助。
3.項目牽頭單位按照項目研究進度,根據項目負責人意見,及時將財政資金撥付至項目參與單位。項目參與單位不得再向外轉撥資金。
4.“賽馬制”項目,根據發榜方階段性評價結果,分期撥付經費。首期資助經費不超過省財政資助總額度的20%。
(二)市縣政府、重點園區,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業等發榜方補助資金撥付按照發榜方、揭榜方技術合同約定的撥付方式執行。項目獲立項后,發榜方需在省科技廳下達立項通知30日內,將技術合同約定的第一筆經費(不低于發榜方出資總額的50%)撥付給揭榜方。揭榜方在填寫項目任務書時需同時上傳首次資金撥付憑證,作為省財政補助經費撥付的佐證材料,由省科技廳審核通過后簽訂項目任務書,撥付財政補助經費;若發榜方未按要求撥付經費及提供撥付憑證,省科技廳可取消項目立項。
六、填報咨詢電話
申報系統技術咨詢:400-161-6289。
政策咨詢:65331595。
技術合同認定登記咨詢:65313760。
項目需求對接:
高新技術方向:65323068;
現代農業方向:65342626;
社會發展方向:66290357。
附件: 1.項目榜單需求函及需求表(參考模板)
2.填報指南征集操作手冊
3.海南省科技項目“揭榜掛帥”制管理暫行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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