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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器網 政策標準】保護和發展地理標志農產品是推進農業生產和農產品“三品一標”的重要內容,也是增加綠色優質農產品供給、促進農業高質量發展的重要舉措。近日,農業農村部辦公廳印發《關于做好2022年地理標志農產品保護工程實施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決定于
2022年在全國范圍內重點支持200個地理標志農產品發展。
《通知》明確,工作將按照保供固安全、振興暢循環的工作定位,圍繞統籌推進農業生產和農產品“三品一標”工作部署,著力打造一批“特而優”“特而美”“特而強”的地理標志農產品。在具體實施上,《通知》提出突出特性保持、突出系統提升、突出全鏈條推進、突出富民增收四個方面。
2022年,地理標志農產品保護工程將圍繞農業生產和農產品“三品一標”重點任務,對支持產品全面推進“六個一”建設標準。一是培優一個區域特色品種,堅持種質保護與品種培優相結合,建設區域特色品種保存和繁育基地;二是建設一個核心生產基地,實施特色農產品生產基地建設行動,建設和提升一批地理標志農產品核心生產基地;三是建立一套品質指標,實施品質提升行動,開展地理標志農產品特征品質監測鑒定,厘清產品品質與獨特地域和獨特生產方式關聯,加強特色品質保持技術集成和試驗轉化。
四是集成一套全產業鏈標準,以傳統生產方式為基礎,結合現代農業新技術新裝備的應用,構建以產品為主線、全程質量控制為核心的全產業鏈標準體系和標準綜合體,加快關鍵環節標準制修訂;五是叫響一個區域特色品牌,挖掘傳統農耕文化,培育以地理標志農產品為核心的區域品牌;六是建立一套質量管控機制,建立生產經營主體名錄和信用檔案,健全質量管理體系,完善生產日志,強化全過程質量控制。
《通知》明確要求省級農業農村部門負責組織實施保護工程,制定本省份重點培育產品目錄和年度實施方案,明確支持產品范圍、建設目標、建設內容、時間節點、資金使用、政策配套、工作考評等相關要求。同時要建立健全“縣級實施、省級考評、部門指導”的工作機制,省級農業農村部門要成立保護工程實施領導小組和工作組,制定保護工程實施管理辦法,明確建設要求,細化管理措施,指導市、縣級農業農村部門做好政策落實。
《通知》原文如下:
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2年地理標志農產品保護工程實施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大連、青島、寧波市農業農村(農牧)廳(局、委),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保護和發展地理標志農產品是推進農業生產和農產品“三品一標”的重要內容,是增加綠色優質農產品供給、促進農業高質量發展的重要舉措。根據《農業農村部、財政部關于做好2022年農業生產發展等項目實施工作的通知》(農計財發〔2022〕13號)部署要求,為做好2022年地理標志農產品保護工程(以下簡稱“保護工程”)組織實施,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一)工作思路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按照保供固安全、振興暢循環的工作定位,圍繞統籌推進農業生產和農產品“三品一標”工作部署,以發展特色產品、振興鄉村產業、促進農民增收為目標,以推動生產標準化、產品特色化、身份標識化、全程數字化為重點,著力打造一批“特而優”“特而美”“特而強”的地理標志農產品,建立健全地理標志農產品保護與產業發展的長效機制,為農業高質量發展和鄉村產業振興作出新貢獻。
在具體實施上突出四個方面:一是突出特性保持。圍繞地理標志農產品的獨特地域、獨特生產方式、獨特品質和獨特歷史文化,強化產品特色挖掘,提高市場辨識度和認可度。二是突出系統提升。每個產品全面推進“六個一”建設標準,培優一個區域特色品種、建設一個以上核心生產基地、建立一套特征品質指標、集成應用一套全產業鏈標準、叫響一個區域特色品牌、健全一套質量管控機制,讓地理標志農產品可展示、可量化、可感知。三是突出全鏈條推進。以產品為主線、全程質量控制為核心,推進現代農業全產業鏈標準化,強化全鏈條質量安全監管,加強分等分級、包裝標識、倉儲保鮮,延伸產業鏈,提升價值鏈。四是突出富民增收。加強產品推介和專業市場建設,創新產銷對接模式,讓好產品產得出,更要賣得好。建立產業發展與農戶利益聯結機制,讓中小農戶切實分享發展成果。
(二)建設目標
2022年,在全國范圍內重點支持200個地理標志農產品發展。通過實施保護工程,得到支持的地理標志農產品綜合生產能力明顯增強,產品知名度、美譽度和市場占有率顯著提高,有效帶動農民持續增收,形成一批地理標志農產品助力農業高質量發展、鄉村產業振興的樣板。
二、實施重點
圍繞農業生產和農產品“三品一標”重點任務,聚焦特色資源發掘、特色產業發展和農耕文化發揚,重點實施以下內容(建設內容技術指引見附件1)。
(一)培優區域特色品種。堅持種質保護與品種培優相結合,建設區域特色品種保存和繁育基地,加強區域特色品種的調查收集、提純復壯和繁育選育,保護核心種質(原種)資源,培優一批優良品種,提升地理標志農產品特色品種供種能力。
(二)建設核心生產基地。實施特色農產品生產基地建設行動,建設和提升一批地理標志農產品核心生產基地。改善基地生產設施條件及配套倉儲保鮮設施條件,保護特定產地環境,推行綠色化、清潔化、循環化生產模式,提高地理標志農產品綜合生產能力。支持相關加工工藝及設備改造升級,促進產加銷一體化發展。
(三)提升產品特色品質。實施品質提升行動,開展地理標志農產品特征品質監測鑒定,厘清產品品質與獨特地域和獨特生產方式關聯,加強特色品質保持技術集成和試驗轉化。建立特征品質數據庫,選擇外觀、質構、風味等方面關鍵指標,構建產品特征品質指標體系,開展品質評價,推動分等分級和包裝標識,推動產品特色化。
(四)推進全產業鏈標準化。以傳統生產方式為基礎,結合現代農業新技術新裝備的應用,構建以產品為主線、全程質量控制為核心的全產業鏈標準體系和標準綜合體,加快關鍵環節標準制修訂。加大標準化指導、宣貫和培訓,加強標準簡明化應用,編制模式圖、明白紙和風險防控手冊等標準宣貫材料,推動標準進企入戶、上墻上網。
(五)叫響區域特色品牌。挖掘傳統農耕文化,培育以地理標志農產品為核心的區域品牌。加強產品宣傳推介,舉辦和參加地理標志農產品展覽展示、文化節慶等活動。依托地標農品中國行、國家地理標志農產品展示體驗館等公益平臺擴大品牌影響。實施消費促進行動,打造電商專區、市場專柜,壯大專業經銷隊伍,創新產銷對接模式,促進優質優價。開展綠色食品和有機農產品認證。
(六)建立質量管控機制。建立生產經營主體名錄和信用檔案,健全質量管理體系,完善生產日志,強化全過程質量控制。實施達標合格農產品亮證行動,推動規范開具合格證。加強質量標識和追溯管理,完善地理標志農產品監管和服務體系。利用現代信息技術,建立或使用智慧生產、營銷、監管、服務等信息化平臺,推動身份標識化和全程數字化。
三、組織實施
(一)建設條件。一是產品特色突出,文化底蘊深厚,區域優勢明顯,產業基礎較好,發展潛力較大。二是建立按標生產管理制度,生產管理規范有效,承諾達標合格證開具、網格化管理、產品檢驗檢測等監督、指導、服務措施到位,三年內未發生過重大質量安全事件。三是相關主體在產加銷環節具有較強的組織能力,示范帶動力較強,建立脫貧幫扶機制,能夠有效帶動農民增收。四是項目符合地方產業發展總體規劃,地方政府高度重視,相關主體參與積極性高。優先支持國家農產品質量安全縣參與項目實施。
(二)實施方式。省級農業農村部門負責組織實施保護工程,制定本省份重點培育產品目錄和年度實施方案,明確支持產品范圍、建設目標、建設內容、時間節點、資金使用、政策配套、工作考評等相關要求。組織相關市縣遴選確定支持的具體產品、內容、方式和對象。對于影響力大、帶動能力強的重點產品,可持續支持。有關省份要加大對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的支持力度。實施單位應按項目要求制定具體產品實施方案,經批準后實施。省級年度實施方案報農業農村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司備案,并同步上傳農業農村部農業轉移支付項目管理平臺。保護工程申報書參考模板和備案表見附件2、3。
(三)績效管理。省級農業農村部門按照《農業相關轉移支付資金績效管理辦法》建立健全保護工程績效評價機制,定期調度項目執行進展和資金使用情況。項目實施單位要按照考核要求有序高效推進項目實施,妥善處理項目執行中遇到的各類問題。項目委托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以績效監控與抽查復核等方式開展績效評價,績效評價結果與下年度預算安排掛鉤。
四、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建立健全“縣級實施、省級考評、部門指導”的工作機制。省級農業農村部門要成立保護工程實施領導小組和工作組,制定保護工程實施管理辦法,明確建設要求,細化管理措施,指導市、縣級農業農村部門做好政策落實。要發揮有關科研推廣單位和社會化服務組織作用,強化技術指導和專業化服務,建立協同推進機制。
(二)強化實施管理。省級農業農村部門要加強工作部署和統籌實施,做好檢查指導、信息公開、績效評價和組織驗收,強化進展調度,加快項目執行。項目所在市、縣級農業農村部門要加強與財政等部門溝通,做好具體實施方案,建立資金臺賬,規范資金使用。鼓勵將保護工程與現代農業全產業鏈標準化示范基地創建統籌實施,提升實施效果。
(三)建立長效機制。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農業農村部門要以保護工程為契機,加快建立地理標志農產品保護與產業發展的長效發展機制。做好本區域有關產業發展規劃,建立重點培育的地理標志農產品目錄,建設并命名地理標志農產品生產核心基地,爭取扶持政策,強化產銷對接,建立健全技術標準、生產經營、品牌宣傳、質量監管、政策扶持等支撐保障體系。支持有條件地區打造地理標志農產品助力鄉村產業振興的發展典型。
(四)強化宣傳總結。各級農業農村部門要認真總結、廣泛宣傳保護工程的實施成效和經驗做法,做好典型案例遴選和推薦。每個實施產品要總結凝煉發展模式,在地理標志農產品核心生產基地樹立標牌(參考樣式見附件4)。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農業農村部門于2022年6月30日前將保護工程實施方案和備案表、2023年1月15日前將年度實施情況總結,報送農業農村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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