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儀器網 行業要聞】自2013年列入計劃以來,水中油標準的修訂就一直備受關注,曾征求過意見的方法包括紅外分光光度法、紫外分光光度法、熒光分光光度法和重量法。近日,生態環境部發布了《水質 石油類的測定 紫外分光光度法》和《水質 石油類和動植物油類的測定 紅外分光光度法》兩項水中油測定的監測方法標準。
原標準《水質 石油類和動植物油類的測定 紅外分光光度法》(HJ 637-2012)采用的萃取劑四氯化碳是《關于消耗臭氧層物質的蒙特利爾議定書》附件B第二類受控物質,為推進《關于消耗臭氧層物質的蒙特利爾議定書》履約進程,實現我國關于2019年1月1日起停止實驗室用途使用四氯化碳(CTC)的承諾,滿足現行環境質量標準和污染物排放標準中石油類和動植物油的監測要求,有必要對該標準進行修訂。
《水質 石油類和動植物油類的測定 紅外分光光度法》規定了測定工業廢水和生活污水中石油類和動植物油類的紅外分光光度法。本標準是對《水質 石油類和動植物油類的測定 紅外分光光度法》(HJ 637-2012)的修訂。
修訂的主要內容如下:修改方法適用范圍為工業廢水和生活污水;修改“總油”名稱為“油類”;修改萃取劑為四氯乙烯。
經過對技術路線和替代萃取試劑的認真研究,終選用四氯乙烯替代即將禁用的四氯化碳作為萃取劑,并對四氯乙烯的穩定性和保存條件進行了反復研究。但由于更換萃取劑后,方法的測定下限較高,不能滿足《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 3838-2012)標準中Ⅰ-Ⅲ類水質限值的監測要求,因此又開展紅外法等的轉化研究。
紅外法靈敏度高、定性定量準確,以四氯乙烯作為萃取劑替代破壞臭氧層的四氯化碳,有利推進了《關于消耗臭氧層物質的蒙特利爾議定書》的履約進程,為保護臭氧層做出貢獻。修訂后的標準術語表達更加科學準確,試樣的制備方式更加靈活。但方法檢出限比原標準升高,適用于污水中的石油類和動植物油類的測定。
《水質 石油類的測定 紫外分光光度法》規定了測定水中石油類的紫外分光光度法,萃取劑為正已烷,適用于地表水、地下水和海水中石油類的測定。
本標準引用的文件有GB 17378.3 海洋監測規范 第3部分:樣品采集、貯存于運輸;HJ 493 水質 樣品的保存和管理技術規定;HJ/ T91 地表水和污水監測技術規范;HJ/ T164 地下水環境監測技術規范。
紫外法靈敏度高,設備普及率高,操作簡便,易于推廣,適用于地表水、地下水和海水中石油類的測定,且標準提出了明確的質量保障和質量控制要求,能確保方法使用中監測數據的科學性和準確性。1996年以前我國環境監測中石油類測定采用石油醚萃取紫外分光光度法,一定程度可保證水質石油類測定的延續性。
2019年1月1日以后,工業廢水和生活污水的水中油檢測仍將使用紅外測油儀,而對于地表水、地下水和海水等較為干凈的水,將采用紫外分光光度法的儀器。(更多詳情請見附件)。
(資料來源:生態環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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