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逢秋冬季,不利氣象因素疊加秋收、供暖等影響,我國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都會面臨空前壓力,尤其是在北方地區。為守住全年藍天保衛戰成果,指明階段性攻堅方向,生態環境部、地方環保單位按照慣例將出臺一系列重磅政策文件,立足地方實際情況,提出應對方案。環保在線對相關政策進行了梳理:
10月20日,生態環境部發布《京津冀及周邊地區、汾渭平原 2023-2024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征求意見稿)》,目前意見征集已經結束。同往年一樣,時間跨度為今年冬至明年春。其中明令要求,山西和陜西需關停4.3米焦爐,并在四季度開展集中性產能推出。此文件一出,山東、河南、河北、山西等
化工大省將再次面臨限產停產。
年末至年初這段供暖期,煤炭、化工、水泥等高污染、高排放產業需格外重視。日前,工業重省湖北出臺了《湖北省2023-2024年秋冬季大氣污染防治專項行動方案》,寧夏《2023-2024年全區冬春季大氣污染防治攻堅行動方案》征求意見工作也已經完成。按計劃,湖北將深入推進八大專項行動,力爭在年底前完成5071個大氣污染治理項目;寧夏將分今冬、明春兩階段進行,針對重點行業,以減少重污染天氣和降低顆粒物濃度為主要目標。
與此同時,部分城市或出臺、或修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其中出現了一些明顯變化。10月20日,生態環境部公開的《關于進一步優化重污染天氣預警機制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中,亦提到,“各地不得以完成
空氣質量改善目標為理由,隨意啟動重污染天氣預警、提高預警級別、延長預警響應時間”,規范預警啟動或解除流程,要求地方有效報送空氣質量預報。
《鄭州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 (2023年修訂)(征求意見稿)》:嚴格實施差異化管理,原則上不對電廠、供暖鍋爐房、小微涉氣企業等采取停限產措施,在難以滿足減排要求的情況下,可按需對小微涉氣企業采取相應措施,避免對居民供暖鍋爐和對當地空氣質量影響小的生活服務業采取停限產措施,防止簡單粗暴“一刀切”停產。
《山西省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根據預警等級,對工業源、移動源、揚塵源等采取強制性污染減排措施,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顆粒物、揮發性有機物等主要污染物在黃色、橙色、紅色預警期間的減排比例,應分別達到全社會排放量的20%、30%、40%以上。對非燃煤、非燃油,污染物組分單一、排放的大氣污染物中無有毒有害及
惡臭氣體、污染物年排放總量100千克以下的小微涉氣企業,在滿足城市總體減排要求的情況下,可不采取停產或限產措施。
《濟南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對重點涉氣工業企業逐一排查,確保重點行業工業企業全部納入應急減排清單,非重點行業但屬于主要涉氣企業的,一并納入應急減排清單管理;其他工業企業橙色及以上預警期間采取統一應急減排措施。對居民供暖鍋爐和對當地空氣質量影響小的生活服務業,不得采取停限產措施。
《北京市空氣重污染應急預案(2023年修訂)》:對預警分級標準進行了優化調整,整體降低了預警啟動門檻,減排更嚴格。新增了對單車污染排放較大的載貨汽車、非道路移動機械管控措施,在橙色和紅色預警期間,本市核發號牌(含臨時號牌)的國四排放標準柴油載貨汽車停止上路行駛。
另,《濟南市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氣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貨車污染治理攻堅戰行動方案》《常州市餐飲業污染防治管理辦法(修訂草案)》《江蘇省鑄造行業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方案》《南寧市環境空氣質量三年提質方案(2023—2025)》《商丘市推動生態環境質量穩定向好三年行動計劃(2023—2025年)》等文件的發布,也預示著今年秋冬季,對工業生產及環境保護來說,又將有一場“硬仗”要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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