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儀器網 能源環境】為加快補齊醫療污水處理設施短板,提高污染治理能力,近日,生態環境部、財政部及衛健委三部門聯合發布《關于加快補齊醫療污水處理設施短板 提高污染治理能力的通知(征求意見稿)》,現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通知》指出,一是完善醫療污水處理設施。按照“誰污染,誰治理”的原則,傳染病和結核病醫療機構、縣級及以上或 20 張床位及以上的綜合醫療機構和其他醫療機構,可參照《醫院污水處理工程技術規范》(HJ 2029, 以下簡稱《規范》)要求,科學確定污水處理設施規模、工藝,確保出水水質達到《醫療機構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466)等要求。尚未規范配置處理設施以及現有處理設施能力不足的,要結合醫院發展規劃,合理確定新建或改擴建規模。
尤其強調在2022年6月底前,傳染病和結核病醫療機構、縣級及以上醫院應完成滿足處理需求的設施建設;2025年底前,其他按規定應配套污水處理設施的醫療機構要應建盡建。
二是加強日常運維管理。醫療機構要將醫療污水處理設施運行維護納入院所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醫療污水處理設施運行臺賬制度,落實崗位職責,規范記錄進出水水量、水質、消毒藥劑使用量等信息。要按照規定建立自行監測制度,屬于重點排污單位的,還需依法安裝 使用自動監測設備,并與當地生態環境部門聯網。暫不具備設施運行 維護和監測能力的醫療機構,可委托滿足相應條件的單位進行管理。位于室內的污水處理工程必須設有強制通風設備,并為工作人員配備工作服、手套、面罩、護目鏡、防毒面具以及急救用品。
三是認真落實各方責任。醫療機構要切實履行污染治理主體責任,安排必要的資金,做好污水收集、處理、
消毒等工作,防止污 染環境。地方各級衛生健康部門負責指導和監督醫療機構污水收集、 處理和消毒,確保達標排放。地方各級生態環境部門負責做好醫療 污水排放的環境執法監督工作,在依法查處環境違法違規行為的同時,要注重貫徹落實《關于在疫情防控常態化前提下積極服務落實 “六保”任務 堅決打贏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環廳〔2020〕 27 號)“送政策、送技術、送方案”的要求,切實幫扶指導醫療機構 解決污水處理處置方面的實際困難。生態環境、衛生健康部門要充 分依托現有監管平臺,對醫療污水處理處置等情況進行全面排查,開展聯合監督執法,建立信息共享機制,實現醫療污水收集、處理 全鏈條監管。有條件的地方可安排資金,采取第三方治理模式,對本行政區域公益性醫療機構內醫療污水進行統一處理處置。
醫療污水,是指從醫院的診斷室、手術室、化驗室和病房等排放的廢水,除了一般的生活污水外,還包含
化學物質、放射性廢水和病原體等有害物質。醫療污水的處理一直以來是環境治理工作的重點,也是容易被忽視的問題之一。
由于其來源及成分十分復雜,含有大量的病原細菌、病毒和化學藥劑,具有空間污染、急性傳染和潛伏性傳染的特征,如果直接排入城市下水道,往往會造成水、土壤等環境污染,嚴重情況下還會引發各種疾病,或導致各類傳染病的暴發流行。
2020年因新冠疫情的爆發,醫療行業收到性矚目。我國醫療系統首次應對如此大規模的公共衛生事件,不管是華西醫院、北京301等國家級重點醫院還是臨時搭建的火神山、方艙等“戰地”醫院,從快速應急反應到落實到生命診斷搶救上都表現出了強大的運轉能力。然而通過這次疫情,也暴露出我國部分醫療機構污水處理設施不健全、運行管理不規范的問題。
疫情陰霾未散,科學防控進入常態化階段,甚至隨著海外病毒的變異,防控也隨之升級,需要落實到方方面面,這也是此次文件出臺的重要原因之一。
根據《醫院污水處理工程技術規范》(HJ 2029)的要求,醫院在污水處理時,其主要工藝設備及材料需包括:格柵除污機、污水泵、污泥泵、鼓風機、曝氣機械、自動加藥裝置、污泥濃縮脫水機械、消毒裝置等,而在污水處理的檢測和控制過程中則要求設置pH 計、流量計、液位控制器、溶氧儀等計量裝置。
從此次《通知》的出臺可窺見一是在接下來一段時間內,醫療廢水的處理及相關設備的配置與完善將成為醫院儀器購置的一大方向,也是儀器儀表行業可著重發展的領域之一;二是從國家政策層面,將醫療廢水治理推向了一個全新的高度,從社會公共衛生體系建設層面,證明我國公共衛生體系建設已覆蓋到更為深入的領域,醫療廢水治理只會是環境治理以及衛健工作的“冰山一角”。
昵稱 驗證碼 請輸入正確驗證碼
所有評論僅代表網友意見,與本站立場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