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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工設備高低溫試驗方法及試驗程序記錄
- 點擊次數:268 發布時間:2014-12-16
軍工設備高低溫試驗方法及試驗程序記錄
- 試驗目的
確定軍工設備在高低溫條件下貯存和工作的適應性。
- 試驗條件
高溫貯存試驗:
- 試驗溫度為70℃;
- 試驗時間設置為48h;
- 試驗相對濕度不大于15%;
高溫工作試驗:
- 試驗溫度為試驗樣品的zui高工作環境溫度;
- 試驗時間為試驗樣品在非工作狀態下達到溫度穩定,然后啟動試驗樣品進行工作,直至試驗樣品的溫度達到穩定。
- 對試驗箱的要求
1、 試驗箱中應裝有傳感器,用于監控實驗條件,為保持試驗條件的均勻性可采用強迫空氣循環,但試驗樣品周圍的空氣速度不應超過1.7m/s,以防止試驗樣品內產生不符合實際的傳導。
2、若無其他規定,實驗條件的容差,應符合GJB150.1-86的規定;
3、試驗箱內的濕度不超過20g/m³(相當于35℃時50%的相對濕度);
4、為了限制輻射,試驗箱內壁的溫度與試驗溫度之差不超過試驗溫度。
對于上述關于試驗箱的要求,本公司生產的高低溫試驗箱滿足以上所有要求,如下圖是本公司試驗樣品圖:
同時本公司專業生產恒溫恒濕箱,高低溫試驗箱,冷熱沖擊試驗箱,如有需求,請與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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